拒绝土地有价的经济学家是强盗逻辑
2008-9-23
我博客里的留言:错误的成本也要买家来承担吗?
我的回复:为什么是错误的成本?你城市居民购房,占用的是农民或者别人的土地,特别是农民,你把人家可耕地,可以耕种几生几世的土地占用了,不付土地款行吗?你不是成了强盗了吗?
同一篇文章里,还有这样弱智者的留言:农民土地补偿金的提高还不是建立在高房价的基础上!!房产泡沫的破灭将打压掉一切成本! 没有了购买力的商品是不可能有市场的。
我的回复:混账逻辑,你敢把老百姓的地抢了吗?你凭什么?
留言:农民有否都受益不清楚,地价摊到房价占大头,建筑成本千把元。没错!
我的回复:高层更高一些!具体地区不很相同!但是(房价)主要是土地问题。最初的征地行为无疑没有考虑地价的合理与否,但是在发展到现在,不考虑农民失地(实际直接征用农用地越来越少)和城市居民的拆迁补偿是不可能的。所以很多人认为土地无价,土地可以无偿划拨是不了解内情的。
过客评论:在上文中提到,你没有真正了解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请不要乱说。
我的回答:征用农民的土地收紧了,这一点与普通人没有关系。以后大量的是城市拆迁和工厂搬迁,土地价值必须体现在拆迁补偿上。
很多错误言论,认为土地是每个人民与生俱来的,可以免费拿过来使用,所以土地地方政府要无偿提供。或者很多无房户盼望着按成本价买房。
老百姓可以不懂,但是你那些所谓的民意代表是要懂的的。为什么还要颠倒黑白?
我们在逐渐确认人民的私有财产,这是改革的大方向。因为只有这样的改革,才会有发展的动力。这是30年前改革之初就达成了共识的。
现在的土地使用年限确实是70年、40年、50年之分,农民承包的土地第一次也是30年,但是事实的发展方向是:土地使用权的的明晰!这是未来我们必须明确的。
我们不会在70年的使用期结束就把土地及地上的建筑无偿收回国有,土地私有化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我们也不会剥夺农民的耕种权。
这一切预示着:土地的真正拥有者现在就是农民个体,即使是农村集体土地,也是广大农民的。征用的无偿方式已经不适合我们发展的需要。
我坚持认为:土地的真正主人已经不是各级政府,土地国有化已经很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但是我们有些经济学者,思想还停留在土地国有化的概念上,希望土地的无偿划拨!这纯粹是强盗逻辑!
为什么我不说那些希图土地无价的购房者?因为他们毕竟不懂的真相,考虑一己之利也是正常的。
但是你身为经济学家,还在这样误导民众,连基本常识也不顾,陷地方政府于不义,企图通过或者强征土地,或者地方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土地。这不是强盗逻辑又是什么?何谈公平?
实际我们要求的政府解决保障类住房本身就失却了公平!通过改革开放30年的个人努力,2/3的大多数已经解决住房问题。逐渐富裕起来的人民也从房地产的发展中得到了很多实惠,居住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有房者无罪,是靠自身的努力获得居住水平的提高。
但是:如果国家改变了房地产的市场化机制,真的通过补贴,用纳税人的钱补贴少数人,那不是又是新的不公平吗?
我们的所谓经济学者还是根据现实说话的好,否则你如何收场?
做文明的强盗,依旧是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