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是合理的
2008-9-18
很多学者和网民对于房价的上涨是不可接受的,在他们眼里,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作为房地产产业链的三极,助推房价的暴涨三者是罪魁祸首。取消开发商,停止政府土地财政的呼声甚高。
这是对经济规律以及行业的运作规律的无知。
98年开始的市场化房地产改革,经过十年的努力,城市面貌和人均居住水平的提高举世瞩目,对于城市近十年来的大变化,明眼人看得很清楚。
睁眼但是近乎失明的某些人对此一口否认,非理性的呼声越演越烈,甚至否定全面市场化房地产改革,以取消开发企业来结束高房价。
地方政府在本轮房地产发展历程中,确实得到了很多好处,地方财政也得到了很大的补充。但是,在土地出让环节的地方收益,是作为经营城市的资金来源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的配套,这无疑是10年来城市大规模扩张的基础。得益者无疑也是城市居民全体。
我们在感叹城市的日新月异的亮丽的同时,要感谢的首先是已购买商品房的人群,他们的购买热情使财政收入大增;要感谢组织建设城市的地方政府部门;更要感谢作为城市建设主体的各类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和投资者。
有很多不恰当的言论和思维,认为可以回到取消开发企业,可以由居民自己组织建房,省却中间环节。这无疑是重回原始社会的思维方式,这样的思维还不在少数。社会化大生产的今天,小农思想还有那么大的存在土壤,这是我们最该改变的。
土地出让环节的政府利益是必然的。土地国有是理论上的,所以有很多人认为土地是可以不做价的,地方政府要无偿提供土地用于保障住房的建设,这还不仅仅是一般的百姓,而是号称经济学者的大人物。这一思路无疑是房价可以大幅下降到建安成本的基础。这是对政府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的不了解,不知道目前的土地征用的实质。
不同思路更深的来源于对形势的估计和解决问题的看法不同,对于社会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同思维者的解决路径不同是很可能的。
土地环节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地方政府某些官员的政绩观、贪贿、人情关等等问题随着土地征用和出让得到了很大的体现。但是无疑比较幼稚的思维认为可以因噎废食,不顾发展的要求,一味的认为要回到原来的体制上,或者取消开发环节,以结束问题的产生。这样的声音简直在网络上成为主流,科学理性,发展中解决问题倒成了逆流。
固然有问题存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主流,看到土地财政带来的城市升级配套和环境的达改观,这无疑使老百姓享受了极大的实惠。买单者恰恰是已经购房的人群。
稍懂国情的人可以理解几千年封建社会的痼疾不会因为几十年的民主化进程而消失,经济建设也不可能是所有问题解决之后才可以发展的。
无疑中国的几十年历史,我们的路线分歧,“左”的思潮在绝大部分的实践中成为主流,而这种纷争严重影响了经济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目前因为房价暴涨的问题存在,“左”的思潮重新抬头,这是必要解决的。
地方政府在保障类住房上的努力是显而易见的,真正的保障类住房是需要财政拿出钱大力推进的。目前的保障住房存在的很大问题是保障住房的定位不清和地方政府的财力所限,我们现行规定的出地出让出让金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
根据有关消息,中央财政可能在今年通过将25%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基础仍然是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
在目前通行的7个等级的收入阶层中,最后两个等级的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口确实只能通过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居住。而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从第三等级收入阶层,即中低收入阶层开始是购买自有产权房的主力群体。
正是这一现实是必须的。所有人群全部实现自有产权住房,这是我们目前思维的最大不成熟。